1、判断题 (15分)【近代社会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力。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所谓权力。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
——法国《人权宣言》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使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法院依法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可决弹劾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1)根据材料一,《人权宣言》反映了启蒙思想家的哪些主张?与其相比,《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体现了什么原则?(9分)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被称为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谈谈你对此观点的理解。(6分)
2、判断题 (15分)[近代社传授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下列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材料一:法国《1791年宪法》将《人权宣言》置于篇首,在正文中规定:“主权属于国民”;“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暂时性的代表们所组成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由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材料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产叫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材料三:孙中山曾明确表示:。在南京定出来的民国约法里头,只有‘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的那一条,是兄弟所主张的,其余都不是兄弟的意思。”“内阁制,纯恃国会’中国本身基础,犹甚薄弱,一旦受压迫将无由抵抗,恐蹈俄国1905年国会之覆辙。国会且然,何有内阁?今革命之势力在各省,而专制之毒在中央,此进则彼退,其势力消长,即专制与共和之倚伏。”
材料四:孙中山说:“因为我以为这个执行约法,只有一年半载的事情,不甚要紧,等到后来再鼓吹我的五权约法,也未为晚”。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归纳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6分)
(2)结合材料三、四,分析孙中山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态度及原因。(9分)
3、判断题 法国《人权宣言》和美国《独立宣言》作为当时世界上著名的两大文献,其共同点不包括
A.都推动了本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进程
B.都体现了反对压迫,争取自由、民主
C.都反对殖民压迫,要求民族独立
D.都用财产的不平等代替了基于出身的不平等
4、判断题 法律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近代中国的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是
A.《资政新篇》
B.《共同纲领》
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判断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民主”作为现代文明的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则,是从西方输入的。中国人接受和传播“民主”,最初也是把它与“君主”掺和在一起,视为“君民共主”,甚至“为民做主”。
——《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材料一反映了什么问题?(3分)分析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
(2)与材料一相比,材料二的进步性体现在哪里?为什么会发生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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