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断题 (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摘自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
材料二
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用上面才显出社会上的差别。
第二条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压迫。
第三条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
——摘自法国《人权宣言》(1789年)
材料三《人权宣言》封面

(1)依据材料一、二,指出它们所体现的思想主张的共同之处。试从经济、政治、思想方面根据这两大文献产生的历史背景。(7分)
(2)(3)《独立宣言》中所提出的基本原则,对于美国成为现代国家具有怎样的意义?(4分)
(3)在《人权宣言》封面上方的中间有一只“理想的眼睛”,光芒四射。谈谈你对设计作者寓意的理解和认识。(4分)
参考答案:

本题解析:略
本题难度:一般
2、选择题 法国建立了第三共和国后,却迟迟没建立共和政体,根本性原因是
A.法国的封建势力超过共和力量
B.法国人民对共和国的反动统治备感失望,不支持共和制度
C.资本主义经济,尤其是工业革命发展相对迟缓
D.巴黎公社为代表的共和派被镇压
参考答案:C
本题解析:
本题难度:简单
3、选择题 近代英国“在选举政府方面,不管我们的宪法在理论上授予维多利亚女王多么大的自由,在实践中这种自由是不存在的。”这突出表明了
A.国王在政治生活中没有实权
B.英国国王可以任意组成内阁
C.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D.英国已经实行责任内阁制
参考答案:D
本题解析:
本题难度:一般
4、判断题 阅读下列材料(10分)
材料一
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第二十九条:临时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
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五十一条: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第十四条:大总统为国家之元首,总揽统治权。
第十八条: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
第二十一条: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官。
第二十三条: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统帅全国陆海军。
第三十九条: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
第四十四条:司法以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法院行之。
——《中华民国约法》
(注:1914年5月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是北洋军阀袁世凯政府一手炮制的)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立国原则和政治体制分别是什么?(4分)
(2)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防止、限制袁世凯专权有何规定?(2分)
(3)根据材料二,指出《中华民国约法》对大总统权限的扩大其目的是什么?(2分)
(4)根据材料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2分)
参考答案:(1)立国原则:主权在民。(2分)
政治体制:以三权分立为原则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2分)
(2)规定:参议院有弹劾临时大总统的权力;责任内阁制;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时,国务员须副署;司法独立等。(答对任意一点得2分)
(3)目的:否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袁世凯实行专制独裁提供法律依据。(2分)
(4)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
从法律上宣告了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
对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有重要意义。(答对任意一点2分)
本题解析:(1)根据题干“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可知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再根据题干“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可知体现了三权分立的体制。
(2)根据题干“第十九条: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可知强调参议院有弹劾临时大总统的权力。“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可知是实行责任内阁制限制总统;
“第五十一条: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可知是强调司法独立。
(3)根据材料提示,《中华民国约法》是由袁世凯颁布,因不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其权力的制约,力图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再看《中华民国约法》的相关内容,明显扩大了总统的权力,显然是为袁世凯自己的专制独裁统治提供法律依据,
点评:历史材料解析题的基本要求: 1、阅读理解历史材料。2、对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地整理,最大限度获取有效信息。3、充分利用有效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论证。
本题难度:一般
5、判断题 “一个受人尊敬而富裕的国王,有无限的权力做好事,却无力为非作歹……一边是贵族重臣,一边是城市代表,与国释共分立法之权。”这种政治制度的特点不包括
[? ]
A.以责任内阁为核心
B.国王临朝理政
C.体现权力制衡原则
D.国王是国家元首
参考答案:B
本题解析:
本题难度: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