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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简章信息汇总--报考指南
2019-03-21 16:30:50 【

 ·2019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简章信息汇总


第一部分 报考政策


  1.准备报名应注意什么?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填报。

  网上报名时须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注册。报名时,所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网上注册并获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能变更。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职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对因本人提供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报考年龄有何规定?

  报考人员的年龄规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2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间出生)。因岗位特殊性、用人单位现有人员年龄结构的原因,少数职位作了具体的年龄限定。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规定为,报考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一线干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司法监狱系统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为不超过30周岁,法医、狱医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年龄规定执行。

  “30周岁以下”是指截至2019年3月22日,不超过31周岁生日(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月日为准)都可认定为属于“30周岁以下”。其他年龄规定同理推计。

  3.生源地指的是什么?

  生源地是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4.报考有户籍条件的职位,对落户时间有何规定?

  报考有户籍条件要求的职位,对报考人员的落户时间要求为2019年3月15日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5.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哪几种?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凡无学历电子注册或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的其他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6.毕业时间如何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7.在读的高等院校学生可以报考吗?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均不能报考;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中的专升本、研究生人员,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8.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从录用文件印发之日起,截止2019年3月21日录用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能报考。对于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多次报考被录用后的服务年限,以最近一次被录用的时间起算。

  另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报考。

  9.能否以“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

  具有“二学位”证书,且第二学位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可以第二学士学位上所载的专业报考相关职位。

  10.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具有大专、本科以及研究生学历的,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均符合学位要求。

  11.招考职位表部分标注有“本省范围”具体是指?

  “本省范围”是指“陕西生源、兵源,或具有陕西户籍的人员,或陕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

  12.报考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

  报考设有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报考人员应将自己所学专业(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与拟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类别或具体专业作比较,判断是否符合要求;或对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详见招考公告附件)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再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

  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但应与招考公告所附职位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确认,以便通过审核。

  对职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研究生专业二级学科的职位,报考者毕业证上的专业如果为其一级学科名称的,报名时应注明所学的二级学科(方向)。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交由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

  13.哪些人可以报考特设职位?有何具体规定?

  招考职位中注明的“特设职位”,专门面向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限规定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以及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五类人员。

  具体规定为: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服务满3年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服务满5年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0年之前招聘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年),可以报考特设职位。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年度考核须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截止2019年3月21日,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特设职位。退役士兵报考特设职位的,不享受《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规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享受公务员招考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特设职位;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本次考试特设职位须符合当次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人员尚在服务期内或服务期已满的,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服务满3年的,可以报考非特设职位。

  14.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5.怎样理解《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的情形?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职位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应当回避的关系,因而不能报考。

  16.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人员再次报考公务员有何规定?

  根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有关文件规定,定向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服务期为5年,本科层次的服务期为7年,专科层次的服务期为9年。截至2019年3月21日,服务期满的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人员,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同意,可以报考公务员。

  17.哪些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要进行专业科目笔试。需要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已在职位表进行了标注。

  18.哪些人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怎样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需要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在3月28日17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享受低保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区的人事考试机构或组织部申请费用减免。也可直接前往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省人社厅太乙路办公区1号办公楼一层考务大厅,电话:029-89530805、89538291,工作日8:30-11:30,13:00-17:00)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19.报名登记表是否必须打印?

  凡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将开通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的网络打印程序,考生凭报名信息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20.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怎么办?户籍证明、驾照、护照能够代替身份证吗?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如:户籍证明、驾照、护照等)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1.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预计2019年5月21日公布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2.能否申请复核笔试成绩?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除缺考、违纪和0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对成绩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将在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复核结果公告;对复核需要更正的结果将书面告知相关考生。

  23.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考职位层级、类别或地域,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等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予以适度倾斜。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24.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有什么规定?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

  (1)加分的范围条件和分值

  符合《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规定加分条件的2011年-2018年退役士兵中,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级单位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由师、旅级单位批准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由团、旅级单位批准三等功的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2)受理加分的程序

  参加了本次招考笔试的退役士兵,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在4月22日至4月24日期间,向本人退役地所在的市委组织部申请加分。各市和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受理本市退役士兵报考全省职位人员的加分申请。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3)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须提供士兵登记表、退伍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下同)等有关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证章原件,奖励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民政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4)加分认定

  经有关部门对退役士兵申请加分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后,将拟加分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服役部队番号、加分项目、加分依据等信息,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实施加分。

  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25.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哪些资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报名登记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考面向少数民族考生的职位,或报考限定户籍、生源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户口本。报考面向残疾人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须出具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统一核发的有效的残疾人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其他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时,不需要出具用人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但被录用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向审查单位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7.已经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领到证书的可否报考?

  正在办理报考职位要求的计算机、外语、会计、法律等职业从业资格或等级证书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

  对于2019年上半年可完成全部课程计划、各科成绩合格、可以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持学校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其录用资格。

  28.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有何规定?

  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系统(含森林公安)职位、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司法系统监狱和戒毒机构职位。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均需参加体能测评。测评执行《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本次招考公告附件)。体能测评时,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不超过3次。

  29.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详见招考公告附件)。

  30.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在当日复查;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在当日、当场复查。

  31.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2.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系统职位、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司法系统监狱和戒毒机构职位录用公务员,须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第二部分 技术解答

  33.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清晰、易于辨认。该照片用于制作准考证和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报到时,其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上的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

  34.报名信息为何无法保存?

  报名信息填写不规范时报名信息将无法保存。请对照每个信息项的填写要求认真填报。

  35.报名后期往往无法登录报名网站是什么原因?

  根据往年报名期间每天上网流量统计,报名最后一天网络访问量剧增,曾出现过导致网络拥堵甚至瘫痪的情形。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客观理智选择职位,及时注册报名,尽量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以免因无法登陆网站,失去报名机会或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时无法改报。

  36.为什么缴费后还是显示尚未缴费?

  由于网络原因,有可能出现报名系统未能及时接收到考生缴费信息的情况。考生如果确认银行已收款,可拨打建设银行的客服电话(4000291813),进行查询,如确认缴费,请勿重新缴费。

  请务必认准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不要轻信不法网站提供的账户或催费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37.准考证如何打印?

  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在4月16日零时至4月19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9-89530892, 029-89530919)。对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考生,也可在工作时间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陕西省各市的人事考试组织机构现场打印。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必须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存。

  第三部分 违纪违规处理

  38.《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修改后的《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9.违纪违规处理期限内的考生还可以报名吗?

  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规定被作禁考处理的,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不准许报名。

  40.对恶意注册报考信息人员怎么处理?

  根据人社部2016年8月颁布《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规定,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取得考试资格的,经查证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5年。

  41.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怎么处理?

  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经查证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资格审查部门提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意见,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查。凡有使用假证件等错误性质严重的考生,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2.对雷同试卷如何处理?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考试结束后,须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甄别。对经专门机构检测答题信息为雷同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当科目考试成绩、记入诚信库、不予录用等处理,并将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告。

  第四部分 相关录用规定

  4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是否需要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

  根据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录用文件,省、市组织部门分别制发载有考生报名时上传照片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报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只是考生来源的证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8年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需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

  另外,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人员被录用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直接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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