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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招聘聘任制公务员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聘任制公务员?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在规定的行政编制和工资经费限额内,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区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机关工作人员。聘任制公务员与选任制、委任制公务员一样,都是公务员的一种选任方式,它的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任期明确。
二、推行聘任制公务员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推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既是制度完善,也是制度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打破单一的用人方式,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与活力;二是有利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三是有利于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此次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有哪些步骤?
此次沈北新区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工作是在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领导下,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分为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
四、聘任制公务员签订合同有哪些规定?
聘任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主要包括聘任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聘任合同期限;聘任职位及其主要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或绩效目标;工作条件和工作纪律;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聘任合同的其他事项等内容。聘任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约定聘任合同补充条款。
聘任单位与聘任制公务员签订固定期限聘任合同,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由聘任机关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聘任制公务员协商确定。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期内。
聘任合同期满,聘任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双方愿意续聘的,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可续签聘任合同。是否续签聘任合同,应当在聘任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确定。
五、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聘任制公务员合同?
聘任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机关可以单方解除聘任合同:1、未经聘任机关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的;2、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正常从事原工作的;3、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聘任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定或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聘任机关因第2、3款情形之一解除聘任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任制公务员本人。
聘任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制公务员可以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依法服兵役的;3、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继续学习的;4、聘任机关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包括聘任机关未按照聘任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法律、法规规定或聘任合同约定聘任制公务员可以解除聘任合同的其他情形。聘任制公务员因第2、3、4款情形之一解除聘任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任机关;因第1款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聘任合同的,应当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任机关。
六、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方面有哪些规定?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工资按月支付,具体工资标准由沈北新区人社局根据招聘人员的学历、工作年限及在原单位的职务、职称等,与聘任人员协商确定,工资标准最高为12万元/年,最低为3.6万元/年。其他福利待遇比照本区公务员的标准执行。有关聘任制公务员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任制公务员报考有哪些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备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此次招聘的具体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2013年2月18日,开始报名时间为2月2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6日。招聘公告分别发布在沈阳市人社局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沈北新区人民政府网、东北新闻网等网站上。
九、报考聘任制公务员怎么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至3月6日,报名网站为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2月21日9:00时至3月6日12:00时登录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网上报名系统(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十、此次沈北新区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有哪些职位?
本次招聘共设置5个职位,其中专业技术职位4个,辅助类职位1个。专业技术职位为沈北新区审计局副总审计师1名;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区副总工程师1名;沈北新区七星山旅游经济区招商专员1名;沈北新区清水经济区招商专员1名。辅助类职位为沈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