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选题 下列内容规定在我国宪法上的是_____。
A: 国旗
B: 国歌
C: 国徽
D: 首都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
2、单选题 有学者认为美国在其崛起过程中拥有得天独厚的安全环境和国际条件。以下选项不能说明这一观点的是_____。
A: 东西两岸的两洋隔绝使美国能够免于卷入欧亚大陆的战争和冲突。
B: 通过两次世界大战,美国获得了对欧洲的巨大债券和战争赔偿。
C: 德国和日本充当了对英国霸权的挑战者,而为美国掩盖了崛起的事实。
D: 在美国上升为新霸权国家的同时,构建了新的国际体系和国际关系理念。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考点世界历史解析本题的关键信息是“安全环境和国际条件”,选项D中,在美国上升为新霸权国家的同时,构建了新的国际体系和国际关系理念不能体现美国拥有得天独厚的安全环境和国际条件,故正确答案为D。
3、单选题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突发事件即为紧急状态
B: 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从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蓝色和黄色来标示
C: 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D: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不得越级上报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考点其他法律法规解析《突发事件应对法》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C项正确。突发事件即为紧急状态,这种说法过于绝对,A项错误。《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B项表述不准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D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C。
4、单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表述错误的_____ 。
A: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双重性质,既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也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B: 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酌情设置秘书长岗位
C: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任期为每届五年
D: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原则上不设工作部门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管理学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双重性质,既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也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任期为每届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原则上不设工作部门;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因此答案为B。
5、单选题 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甲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对甲、乙两人应当如何定性?_____
A: 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两人不是共同犯罪
B: 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但两人是共同犯罪
C: 甲定职务侵占罪,乙是共犯,也定职务侵占罪
D: 乙定贪污罪,甲是共犯,也定贪污罪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及解析: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5号)》第3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本案中,甲乙分别利用了各自的职务便利,而甲作为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作为公司的财务部主管,甲在犯罪中起的作用更大一些,因此甲是主犯,二人的共同犯罪按甲的犯罪性质定罪。所以,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