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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静宁县县委机关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拟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委有关部门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及人数
1.县委办公室4名;2.县纪委(监察局)1名;3.县委组织部4名(其中党史办1名);4.县委政法委1名;5.县委农办1名;6.县编委办公室2名。
二、招考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含参管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一般干部或事业单位干部。
三、报考资格及条件
(见附表)
四、招考步骤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29日。
(2)报名条件:每名报考者只能根据条件选择一个岗位填报,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填写《静宁县机关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时间:2015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考人数1:3的比例分单位确定面试人员。
5.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提出用人意见。
联系电话:0933-2521544
附表:1.县委机关招考工作人员条件一览表
县委机关招考工作人员条件一览表 |
序号 |
招考单位 |
招考 人数 |
招考条件 |
合计 |
|
13 |
|
1 |
县委办公室 |
县委办公室 |
2 |
1.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朴实; 5.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写作能力,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消息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发表通讯、调研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7.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
县委改革办 |
1 |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朴实; 5.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写作能力,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消息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发表通讯、调研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7.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
县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1 |
1.年龄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朴实; 5.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写作能力,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消息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发表通讯、调研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6.无违规违纪行为; 7.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
2 |
县纪委 (监察局) |
1 |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朴实; 5.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写作能力;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
3 |
县委组织部 |
县委组织部 |
3 |
1.年龄31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 4.思想政治素质高,为人正派,爱岗敬业,作风朴实,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材料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消息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发表通讯、调研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5.身体健康;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
县委党史办 |
1 |
1.年龄32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热爱党史编撰工作,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消息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发表通讯、调研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4.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
4 |
县委政法委 |
1 |
1.年龄30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 3.具有公务员身份,中共党员; 4.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朴实; 5.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写作能力;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7.具有乡镇政府文秘岗位及3年以上工作经历。 |
5 |
县委农村 工作办公室 |
1 |
1.年龄33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农业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 4.思想政治素质高,为人正派,爱岗敬业,作风朴实,吃苦耐劳,在乡镇工作3年以上并有文秘或会计工作经历; 5.有较强的材料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消息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发表通讯、调研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
6 |
县编委办 |
1 (公务员) |
1.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生; 3.具备公务员身份; 4.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消息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发表通讯、调研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纪违规行为; 6.在同等条件下,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优先录取。 |
1 (事业人员) |
1.年龄26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岗人员(服务期人员除外); 4.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消息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发表通讯、调研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5.为人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
2.静宁县机关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静宁县委组织部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