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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副科级及以下职位。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中共党员;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专业;
(五)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岗位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会计核算、财务报表及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具备经费支出审核、财务信息化管理能力及会计档案管理经验;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曾受过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等方式。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在中共深圳市委党校网站www.szps.gov.cn下载《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验证文件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及现任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等材料以中国邮政EMS邮递材料方式进行(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市委党校办公楼903室,邮编518040。联系电话:82768823,82768921,联系人:朱老师、劳老师,在考试阶段验原件)。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三)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组织考察。由我校考察组到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六)确定选调人选。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参公人员岗位表》
附件1: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参公人员岗位表
招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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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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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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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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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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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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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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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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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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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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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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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室参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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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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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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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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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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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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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2.
中共党员;
3.
现任副科级及以下;
4.
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岗位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会计核算、财务报表及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具备经费支出审核、财务信息化管理能力及会计档案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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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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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
附件2: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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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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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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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大一寸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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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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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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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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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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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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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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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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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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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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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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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级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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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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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及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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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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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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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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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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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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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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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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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衔接,不得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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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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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考核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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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只填写2013、2014、2015年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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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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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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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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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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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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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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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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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原因填报失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和职位要求而被取消选调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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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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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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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参加选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附件3: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本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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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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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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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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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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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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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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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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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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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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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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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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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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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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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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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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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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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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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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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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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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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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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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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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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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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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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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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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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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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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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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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独生子女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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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归属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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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节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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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措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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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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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位
(户籍所
在地居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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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引进人员目前婚,生育名子女(数字大写),(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属实。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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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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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引进人员目前婚,生育名子女(数字大写),(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属实。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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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入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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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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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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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由拟引进人员原单位和原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