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拔职位等额的比例确定了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今年的体检分两天进行,具体名单见《茂名市2013年考试录用县级以上机关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6月8日)》、《茂名市2013年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6月9日)》。如发现体检、考察对象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弄虚作假或不适宜选拔为公务员的情况,可来信来电反映(电话:0668-2976951、3916628,通信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为6月8、9日,体检具体地点请留意本网站6月7日的公告。
三、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1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到指定医院报到、体检。不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3.公务员职位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其中,人民警察职位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4.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
6.体检费用:男考生280元、女考生300元(请自备零钞),政策减免的除外。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并由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
四、体检表第2页由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4日
Laugh and the world laughs with you,weep and you weep alone. 欢笑,则世界与你同乐;哭泣,则独自悲伤。
The throne is but a piece of wood covered with velvet. 皇帝的宝座不过是一块盖着天鹅绒的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