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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职位按1:5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
八、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面试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pide;4+面试成绩&pide;2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除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对报考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一、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并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乡镇(街道)机关定向大学生“村官”考录的职位,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或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并已报到的,可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有上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在次年全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被录用人员须在本县各级机关服务满5年。
十三、注意事项
1、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2、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4、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5、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7、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3月29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8、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9、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11、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2、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3、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4、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70-5021874、5018780。
15、报考选调生村官的,具体内容见《2017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招考公告》。
附件下载:
1:2017年常山县县乡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表
2:2017年常山县县乡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以《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专科)、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依据。
一、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律、法学类”的,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
二、所学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类”的,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仿真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科技防卫、传感网技术、影视艺术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三、中共常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山县监察局)“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纪检员1”岗位的,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网络安全与执法。
四、中共常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山县监察局)“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纪检员2”岗位的,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新闻学
五、中共常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山县监察局)“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纪检员3、4”岗位的,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政学
六、常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1”岗位的,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应急管理、高等教育管理(部分)、职业技术教育管理、公共政策学、海关管理、交通管理、航运管理、海事管理、公共关系学
七、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岗位的,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中国学、古典文献、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文秘教育
八、常山县残疾人联合会“行政管理”岗位的,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应急管理、高等教育管理(部分)、职业技术教育管理、公共政策学、海关管理、交通管理、航运管理、海事管理、公共关系学
九、常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管理”岗位的,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