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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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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A类试卷(六)
2016-12-01 16:56:3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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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峰会主题为“超越危机,共享增长”。

18【解析】D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国家批复的首个以“资源型经济转型”为主题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在山西省整个省域里,紧紧围绕着产业的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在整个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型经济转型方面进行的一个全面的重大探索。因此D项正确。

19【解析】C往届亚运会的市场开发通常由亚奥理事会主导,并指定其代理商全权负责,组委会只是服务和配合。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和广州的具体实际,在中国奥委会的支持下,在平等、互利、共赢的前提下,亚奥理事会将本届亚运会市场开发权让渡给组委会,在协议框架下,由组委会自主开发。从而,开创了亚运会市场开发的新模式,为今后的亚运会主办城市提供了新的样板。

20【解析】A《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指出,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

二、多项选择题

21【解析】BCA“万物有灵论”是说万物跟人类一样,都有灵魂,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可知这显然是错误的。

“预测”等思维活动是人类所特有的,章鱼“保罗”的“成功预测”只是其无目的的本能活动,由此并不能否认动物的活动与人的活动之间的本质区别,因此BC两项正确。

人的思维能够正确地反映存在,其他生物则不具备这种能力,因此D表述不科学。

22【解析】AB主观主义是指不从实际出发而从主观出发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是主观主义的两种表现形式。

23【解析】ABD。“五四”运动前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经历了三次大论争:第一次是关于“问题与主义”的论争;第二次是关于无政府主义的论争;第三次是关于社会主义的论争。

24【解析】ABCD。《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有利于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有利于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应对和减缓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制定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和改善区域调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25【解析】AB。《立法法》第7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因此AB两项正确。

26【解析】AB。《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题中省国土厅的做法明显违背法律,显示出对待法律的特权思想,AB两项符合题意。CD两项与试题所述没有关系,应当排除。

27【解析】ABA属于“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院不予受理。B项属于“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法院不予受理。C项属于“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3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此对D项,法院应当受理。

28【解析】BCD。甲未经允许将前女友乙的照片、姓名、电话等传到互联网上,侵犯了乙的隐私权,因此B项正确。甲捏造事实对乙进行恶意诽谤,侵犯了乙的名誉权,因此C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了乙的删除要求,在已经知道甲的行为涉嫌侵权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

29【解析】ABC。《反垄断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因此ABC三项正确。

30【解析】ABCD。这个复句,因语境的不同,可以存在的关系有:(1)假设关系。可以理解为:假如你来了,我就去。(2)因果关系。可以理解为:因为你来了,所以我去。(3)选择关系。可以理解为:或者你来,或者我去。(4)条件关系。可以理解为:我去可以,你必须来。

31【解析】ABC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缓解物价上涨的影响A正确。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必然会使企业生产成本加大B项正确。

政府的转移支付大都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因此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会增加转移支付的总量C项正确

32【解析】ABCD我国改善空气质量的主要措施有:(1)植树造林,绿化生态环境;(2提倡清洁能源,减少车辆废气排放;(3)工业合理布局,搞好环境规划;(4改变能源结构,推广清洁燃料,使用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5)强化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区域集中供暖供热;(6)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老污染源的治理,实施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7)解决好煤烟型污染、扬尘污染等污染问题。

33【解析】AC《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发表,冲破了“两个凡是”的思想束缚,其所引发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及之后党的政治路线的调整作了思想准备,因AC两项说法正确。BD两项说法明显错误。

34【解析】ABD。二氧化碳是空气中常见的化合物,它不属于主要污染物。

35【解析】ACD《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的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三、公文实务题

36【解析】C“请示”和“报告”是两种不同的公文文种,不能混用,本公文的文种应为“请示”。

37【解析】A“××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上级机关应为该市教育局,而该公文的主送机关为市政府,所以犯了越级行文的错误。

38【解析】B请示的撰写要求之一是要坚持“一文一事”的原则,本公文中维护加固教学楼及办公楼与拟添购一辆大巴车显然是两件事,所以本公文正文的主要问题是一文多事。

39【解析】D本公文中“大约与“左右”表意重复,“至少”与“以上”表意矛盾,但不可以简单地认为两对词语中删掉其中一个就可以了,因为公文语言表达要求准确,要正确使用模糊词语,本公文中涉及请求批准的数额,用模糊的词语显然不妥,应用确切的数字,所以该公文中的四个画线词语都应删掉。

40【解析】A本公文是一篇请示,所C应首先排除。请示的结束语一般为“当否,请批复”“请审核批示”“以上事项,当否,请批示”“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以上事项,恳请尽快批复为盼”等

四、案例分析题

41【解析】C。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甲公司于4月初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将该批空调卖给另一家公司的行为表明其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后不能履行合同,所以构成预期违约。B项不如C项恰当,所以选C项。

42【解析】C。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刘某将乙公司的资金划转到自己的个人账户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因此C项正确。

43【解析】A本题中,刘某抽逃出资的行为属实,则甲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同时,《合同法》69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因此A项正确。

44【解析】A。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甲公司收受了乙公司的定金,但没有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A项正确。

45【解析】D。本案中,甲公司将空调转卖的行为不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没有法律依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说明,民事权利的保护应当有法可依,依法而行,因此D项正确

46【解析】A。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享有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举报权利实际上是一种民主监督权利,是对检举权和控告权的进一步发展。检举与控告的一个重要区别是,检举人与所检举的事项通常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控告人与所控告的事项则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陈某的举报行为并不是在行使控告权,而是在行使检举权,所以A项正确,C项不选。

47【解析】A。我国对公民的举报实行保密制度,因此A项正确。李某泄露陈某举报信息的行为并未侵犯陈某的人格尊严,因此B项错误。李某泄露陈某举报信息的行为不属于依法进行的信息公开行为,因此C项错误。李某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属于个人行为,因此D项错误。

48【解析】C。陈某夫妇擅自搭建的建筑不属于公民的住宅,因此区城管中队的强拆行为没有侵犯陈某夫妇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A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陈某夫妇擅自搭建的建筑不属于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区城管中队的强拆行为没有侵犯陈某夫妇的财产权,陈某夫妇也没有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BD两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该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本题中,区城管中队既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也没有听取陈某夫妇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侵犯了陈某夫妇的陈述、申辩等程序性权利,C项正确。

49【解析】B2010429日修正的《国家赔偿法》于2010121日生效,所以侵权行为发生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生效之后,D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只限于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而本案中城管中队泄露陈某举报信息的行为并未侵犯陈某夫妇的人身权,所以国家无需赔偿,因此B项正确,AC两项错误。

50【解析】ABCD。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越权无效原则、合理行政原则和合法行政原则。其中,行政法的合理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公平公正,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人。

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这符合权责统一的要求

51【解析】D。《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安全生产法》第8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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