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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招聘3008名特岗教师
2011-04-27 18:11:47 来源: 作者: 【 】 浏览:488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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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四川省招聘3008名特岗教师
  一、招聘岗位

  四川省2011年实施国家“特岗计划”共招聘特岗教师3008名,其中初中教师1375名,小学教师163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1《四川省2011年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证,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意见)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凡不属于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培训、资格认定、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特岗教师在聘用的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2、特岗教师在服务期间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特岗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 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4、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 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 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5、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四、面试加分及优先招聘条件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和适当照顾生源地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或优先聘用:

  (1)报考生源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加4分。

  (2)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抗震救灾优秀大学生加4分,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几类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8分。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以及生源地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志愿报考四川省2011年特岗教师的人员,于4月28日-5月7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不设置现场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名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了解“特岗计划”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

   2、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小于 30KB)。网络报名所填报的信息参照《四川省2011年招聘特岗教师登记表》(附表2)。报考者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在任何环节 中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5月8日-5月12日为相关部门(或学校) 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时间。5月13日开始报名者即可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5月13日-5月16日为资格初审结果公布异议期,考生可 以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提出异议,过期不予受理。5月19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教育网上公告资格初审结果核查情况。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参加笔试,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笔试。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6月6日-6月1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笔试

  1、笔试日期是6月12日,上午公共知识笔试,下午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分公共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

   (1)公共知识笔试。报考四川省2011年特岗教师的考生均参加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知识笔试内容包括: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职 业能力相关知识(占60分),参考书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师职业应具备的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占40分),参考书目或资料包括《教育 学》(中学类)、《教育心理学》(中学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专业知识笔试。报考四川省2011年特岗教师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 治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不区分小学岗位和初中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岗位的考生不 参加专业知识笔试。



  语文、英语、历史、地理、政治学科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以《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91考试网纲》(文科 类)为依据进行命题和考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以《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91考试网纲》(理科类)为依据进行命题 和考试。英语专业知识笔试,不考听力和口语,在其他类型试题中适当增加题量。

  考生的笔试综合成绩由公共知识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50%的分值;按规定不参加专业知识笔试岗位的考生,其笔试综合成绩即为公共知识笔试成绩。

  3、公布笔试成绩:6月30日-7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考生根据网络提示,用本人的报名信息查询笔试成绩。

   4、确定面试人选:实施专业知识笔试的岗位,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的1:2确定面试人选;对于没有组织实施专业知识笔试的岗位,依据 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缺考或笔试成绩偏低的考生不进入面试人选确定的范围(公共知识笔试或专业知识笔试分数低于本门 学科所有考生平均分一半,即定义为笔试成绩偏低)。按志愿服务岗位确定的面试人选达不到相应学科岗位数规定比例的,依次在首次未纳入面试人选人员中按第一 调配志愿、第二调配志愿、第三调配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经过三类调配志愿后仍达不到学科岗位规定比例数的,在选择了服从地区任意调配且未纳入 面试人选的同类学科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7月5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教育网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注意事项。



  七、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时间:7月14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通知。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到设岗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考生面试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或四川教育网下载《四川省2011年招聘特岗教师登记表》(见附表2),按要求填写完善表格,用A4纸张双 面打印两份(贴上照片),并携带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 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位证、加分证明(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核合格证、教育心理学考核合格证、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等。资格复审工作人员依 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审查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条件,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根据考生提供的加分证明,核定加分分值,填写在加分栏内。经过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即可进行面试考核。

  4、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 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对于没有组织专业知识笔试的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专业岗位考生,将加大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和能力考核 力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综合成绩是面试成绩与资格审查加分之和。依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 (分地区、分学校类别、分学科的岗位)的比例为1:1。体检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在面试结束后三天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通知。

  2、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3、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同类学科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补录

  面试考核和体检后,仍然存在空缺岗位的县(市、区)可以组织补录,在同类学校相同学科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设岗县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李老师 028-86137183 戴老师 028-86112769

  资格审查咨询:王老师、朱老师 028-86125137

  报名考试系统技术咨询:028-86740101 86740202 86740303

  咨询或举报邮箱:86115370@163.com

  四川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scedu.net

  四川人事考试网址:
http://www.scpt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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