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1年教师招聘信息(四)
2.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2011年4月8日——4月18日在天津市人事信息网(http://www.tjpnet.gov.cn/)及天津工业大学网站(http://www.tjpu.edu.cn/)发布招聘信息及方案。
(2)公开报名:2011年4月19日——4月23日为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天津工业大学报名确认表》,连同个人简历(中文)一并发送至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邮箱为rsc@tjpu.edu.cn,rsc_tjpu@163.com,为防止邮件丢失,建议同时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天津工业大学××岗位”。
特别说明:本次招聘采取天津市高校统一考试制度,应聘人限报考一所高校。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资格审查及初选通过人员名单将于5月4日前在天津工业大学网站进行公布,并由人事处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试(初选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留应聘材料底稿);具有博士学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①身份证;
②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须有学校意见及印章);
③本人纸质简历;
④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在读人员提供研究生证)、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⑤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方面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4)笔试及心理测试
考试内容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天津教委组织的公共科目统一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管理知识和基本业务素质;另一部分为应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及心理测试,专业科目考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考试时间:2011年5月8日
①公共科目考试:8:30—10:00
②专业科目考试:10:00—10:30
③心理测试:10:30—11:00
注: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以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网上公布面试名单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
初定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1年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011年5月11日上午8:30—12:00
主楼第二会议室
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面试顺序:按姓氏拼音正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内容:外语自我介绍(姓名以编号代替),中文阐述岗位认识,解答岗位案例分析试题(随机抽取试题),接受评委提问,每人面试时间8分钟。
(6)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皆为100分,面试成绩得分由去掉最高、最低分后的评委打分的平均数确定。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
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心理测试不适合所聘岗位者不予录用。
面试后7天内在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网上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成绩可上网或电话查询)。
(7)体检
拟招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范围内参加由学校和教委共同组织的统一体检。
(8)考察
学校及具体用人部门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向培养单位调研、工作实践考察等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9)公示: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校人事处在天津工业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0)审批:公示期满一周内,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报天津市教委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11)聘用:审批通过的拟聘人员到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
五、聘用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按正式编制聘任,首次聘期5年;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按人事代理制进行聘任(聘期内享受校内同类教职工工资、保险及公积金待遇,人事档案委托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首次聘期2年。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63号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邮编:300160
联系人:马晓光蔺洪全贾彦军
联系电话:022-2452827024528687传真:022-24528270
E—mail:rsc@tjpu.edu.cnrsc_tjpu@163.com(建议同时发送,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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