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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与考核、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须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由拟聘人员所在学校院系或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思想考核鉴定,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干部调动商调函。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基本服务期协议书,确立人事关系。
4.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人事档案,人事部门对其进行审阅,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哈尔滨商业大学纪检委(0451)84892037
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51)84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