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合学校科技、人才等资源,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同济大学与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签订合作协议,携手共建研究院。因工作开展需要,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工程与产业研究院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院长助理、兼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同济大学研究院副院长一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同济大学工程与产业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同济大学研究院副院长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负责汇集学校、民贸会、有关部委、民族地区政府及相关企业的资源,策划、组织及推动落实项目合作;充分整合学校学科资源优势,对接民贸会合作需求;负责协调学校科技成果向民族地区的转化及产业化;负责研究院的组建及日常工作运营;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任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2、热爱产学研合作促进工作,身心健康,具备承受一定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的能力;
3、年龄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要求
1、具有在地方政府、高校或大型企业集团工作的经历,熟悉民族地区工作者优先录用;
2、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依照岗位要求,快速进入角色,尽快建立科学、有效、快速获取相关领域发展信息的数据系统;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加强与政府、企业的合作对接,了解地方政府及企业的需求及研发投入能力,促进学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4、有较强的策划能力,能在工程与产业研究院领导及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有技术路径及经济可行性的策划方案;
5、能适应出差工作,常驻北京。
三、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校外应聘被录用者,根据被录用者个人实际情况,按学校有关人事政策聘用及管理。
校内应聘被录用者,须全职工作在聘用岗位,人事关系调动至同济大学工程与产业研究院。
被聘用者享受具有市场竞争力水平的薪酬。薪酬由基础部分和绩效奖励部分组成,绩效奖励部分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四、应聘方式
1.有意应聘者请提供个人简历、应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zhangcj@tongji.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91考试网”。应聘材料不退还。
2.应聘材料经招聘工作小组初审,通过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未通过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3.联系人:张春建联系电话:021-65982873
附件:应聘人员信息表.xls
同济大学人事处
同济大学工程与产业研究院
2017年11月22日
来源:
http://hr.tongji.edu.cn/45/33/c4430a8325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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