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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入围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备案,并在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豫人社〔2010〕99号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人员聘用及待遇
(一)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三年。受聘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择业期内、未转正定级的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全过程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监察室全过程监督参与,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
省地税局咨询电话:0371-65806398、65806525
省税校咨询电话:0371-2118960、3666202
监督电话:0371-65806390(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监察室)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附件:1、《招聘岗位条件和资格表》
2、《报名登记表》
3、《空缺岗位招聘申请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
招聘岗位条件和资格表
岗位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A |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
2 |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审计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均为岗位专业要求;具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资格职称的,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一即可) |
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
B |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
2 |
税 务 财政学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其一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即可) |
C |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
1 |
计算机
(软件方向)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其一为计算机软件方向,另一为计算机相关相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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