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技能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文件)的规定,决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91考试网开招聘教师和专业教辅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具体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应聘者笔试、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分者录取,如各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及形式另定),总成绩不及格者(总分100分,不满60分者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c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应聘者报名时须带齐如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报到证(校医岗位除外),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④填写《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者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和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每位报名者只可报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4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办公室(潮安区古巷镇枫洋洋铁岭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5楼)
(三)资格审查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招聘范围、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务工作由市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招考采用笔试、面试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50%)
①笔试内容:考试的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教育教学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②笔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上午9:00至11:00)
③笔试地点: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④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 .gdcz.lss.gc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向社会公布。
2、面试(50%)
①面试内容:
采用专业理论课和实操课试教方式。面试内容包括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课堂组织能力和相应的专业教辅实操能力等。
②面试人数: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③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④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⑤公布成绩。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c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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