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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1.我院约于3月下旬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2.招聘教学人员的考试采用试讲(含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15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并按1:8的比例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参加试讲的名单)
(1)机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计算机应用水平,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2)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每人试讲20分钟,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3)试讲(含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成绩=机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试讲(含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成绩70分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试讲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和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4)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在面试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5)面试时由评委提问,应聘者回答问题;或结合应聘的岗位进行实操项目,实操完后接受评委提问。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含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50%+面试成绩×50%(有实操项目的,面试总成绩=实操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招聘行政、教辅人员和辅导员考试采取笔试、机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根据岗位应聘具体情况组织笔试、机试和面试,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按考生的笔试和机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和机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笔试和机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和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机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机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考试的最终成绩。
4.学院成立面试和试讲评审小组,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程序及标准均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经我院院长办公会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网站和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有关问题说明
1.应届毕业的研究生须于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本公告由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gtcfla.edu.cn/gljg/html/renshichu/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457901(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458455(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