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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1-09-23 21:43:2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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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创建于1955年7月,是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的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院校。经过50余年的办学积淀,学校现在已经形成以法学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定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实施学科建设工程,重点发展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理论法学等传统法学优势学科,积极发展监狱学、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新闻学、英语、日语、计算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其它学科,已经成为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相关学科为辅的特色较为鲜明的普通本科院校。目前,学校专业设置涵盖法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保安保卫管理等)四大学科门类,设有普通本、专科专业24个,法学、法律事务为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设有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警官学院、外语系、信息科学技术系、商学院、新闻传播系、马列主义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建有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证据技术实验室等20多个研究所(中心);拥有法学教学实训中心、计算机教学实训中心、外语教学实训中心、经济管理教学实训中心、新闻传播教学实训中心等5个实训中心,其中,法学教学实训中心被省教育厅评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该中心涵盖16个实验(实训)室,拥有教学仪器设备400余台(件),能够为学生提供法务证据实验、法务实训和法务实践等多功能的法律实践实训教学。另设计算机实验室、电工电路实验室、外语教学实验室、经济学实验室等30多个实验室。同时,在全省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刑事执行机关等系统建设了1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高级专门人才。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规定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额
招聘岗位、专业及条件等详见附表《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人员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学院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3、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组织方式和时间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山东政法学院网站等相关网站上进行发布。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求职简历及相关材料邮寄或送交学校人事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邮箱sdzfxyzp@126.com,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0月8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前,应聘人员以邮局投递或来校送交等方式将本人的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学校人事处。非应届毕业生提交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在职人员除提交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还应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此前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初步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应真实可靠,如有不实,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学校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学校将电话通知进行下一步的笔试或者面试。
(四)考试内容与方法


1、中级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面试时间30分钟以内。面试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进行本专业教学科研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满分共为100分,在减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汇总平均出最后得分。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初级岗位
对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试讲)。
笔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所报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试讲)的人选。达不到报考比例或笔试合格人数空缺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完成。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内容包括试讲、答辩及专业测试。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
(五)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学院组织在省级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学院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学院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经学院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学院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学院不予聘用。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邮编:250014
乘车路线:乘63、62、18、150、K53路公交车姚家庄下车
报名地点:山东政法学院1号办公楼406室
联系电话:0531-88599855
联系人:孙老师伊老师

 

山东政法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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