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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简章
2011-10-18 19:29:4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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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学校拟公开招聘28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二)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应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应聘中级岗位应为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标准;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
请应聘人员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外语考试等级证书、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发表科研论文等复印件,以及《山东科技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表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201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提供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硕)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报名材料可邮寄(为防邮件丢失,请使用中国邮政EMS业务)至应聘岗位所属的各二级单位(信封请注明“应聘”字样),也可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现场报名,各二级单位联系方式见山东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sdkd.net.cn)“人才招聘”栏。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来校考察时,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以备查。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高级岗位及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工作小组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对中、高级岗位以及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各岗位面试方式分别为:
(1)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能力和应变能力。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
(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选择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运用教育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为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而进行研究活动的能力;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研究能力等。试讲、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
考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中、高级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四)考核体检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的1.2倍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人事处负责组织具体的考核体检工作,程序为:通知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在省级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个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正式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学校还为引进的博士提供以下待遇:提供校内房源一套,供其按届时政策和价格购买或租住;不需学校提供房源的博士,学校给予5万元(税前)的住房补贴。具有海外博士学位且成果特别突出的,学校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科研启动费。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的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规定》兑现相关待遇。
五、联系方式
1、各二级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山东科技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老师朱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2-86057923、86057130
传真:0532-86057131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编:266510
 
山东科技大学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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