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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中医学院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32名、教学辅助岗位人员 8名、辅导员岗位人员5名、党政岗位人员3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中医学院网站(http://www.hebtcm.edu.cn/)《河北中医学院2014年人才需求计划》。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19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递交材料(工作日内)的方式报名。
邮箱:hbzyxygkzp@163.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河北
中医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01)
联系电话:0311-83938056
(二)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登陆河北中医学院网站(http://www.hebtcm.edu.cn/)下载打印《河北中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随个人简历一并寄送至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可将报名表及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邮寄形式(或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由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初始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河北中医学院网站通知。
(六)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审议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审议结果发布在河北中医学院网站。
五、考核
(一)初试环节
1.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原则上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同岗位具体考试内容分制及方式于初试前通知。
2.初试时间:考生的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河北中医学院网站通知。
3.初试成绩由河北中医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人选确定及资格复查
1.复试人选确定: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
2.资格复审: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环节
1.复试方式与内容:初试及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进入复试,复试考核方式为面试。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教学辅助、行政及辅导员岗位以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考核为主。具体考核内容、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考核组织机构:由河北中医学院校领导、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用人单位负责人、学科专家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复试工作。
3.拟聘人选确定:考核组就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职业能力、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确定最终拟聘人选;如考生复试成绩均未达到学校要求,则全部不予录取。
六、体检与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