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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国际汉语学 院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内地最早设立的汉语国际教育机构之一,教学与科研实力强,在全国同类学院中排名前五。设有国家汉办/中山大学共建的国际汉语教材研发与培训基地和全球汉语教材信息中心。
为适应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需要,推进实现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的战略目标,国际汉语学院拟引进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二期”急需人才青年杰出人才。引进人才学术水平须达到下列基本条件:
1.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和较好的工作积累,发展潜力大,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2.需具备在国内外一流大学学习或工作的学术经历,且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获得公认的科研成果等基本条件。
学校将为引进人才提供支持条件,包括:相应职位教师的薪酬及社会保险、医疗、假期等福利待遇,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补贴,在科研和办公条件、团队建设、研究生招生、周转住房、配偶应聘校内岗位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
中山大学国际汉语学院热忱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
附件:
附件1:
中山大学国际汉语学院“百人计划二期”急需人才
青年杰出人才 I 类或 II 类论著与成果认定指引
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心理学、教育学
(Linguistics and Applied Linguistics;Psychology;Education)
专业方向: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教学
(Chinese Language Acquisition;Chinese Language Pedagogy)
教学要求:能独立承担对外汉语教学,指导对外汉语教学(或汉语国
际教育)专业方向研究生。
科研要求:较好的科研成果的积累,明确的研究方向,较强的独立科
研工作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I 类人才:
1.在人文社会学科相关领域,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
作者)在 SSCI 影响因子前 1%的刊物或《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
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
会科学类)一等奖的学术论著。
2.申请人的论文、论著或其它成果经学校委托的国际同行专家评
审,认定其学术影响特别突出者。
II 类人才:
1.在人文社会学科相关领域,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
作者)在 SSCI 影响因子前 1%的刊物或《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
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
会科学类)一等奖的学术论著;或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
作者)连续在所属一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权威杂志【凡被SSCI、
SCI之一收录的期刊,并进入所在学科领域Q1、Q2区(即期刊影响因
子所在学科领域排名前50%),或国内重要刊物如:《中国语文》、《外
语教学与研究》、《心理学报》、《教育研究》等】发表5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或出版本领域具有较大国际学术影响的专著。
2.申请人的论文、论著或其它成果经学校委托的国际同行专家评
审,认定为具有重要学术影响者。
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二期”引进人才招聘启事
为了适应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推进实现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的战略目标,中山大学
自2012年5 月起实施 “百人计划二期”人才引进项目,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
一、基本条件与要求
应聘者应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风端正,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爱好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具有承担所在一级学科本科专业基础课或
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的能力。各类别引进人才学术水平达到下列基本条件:
(一)学校发展急需人才
1. 领军人才:学术造诣深厚,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中科研成就显著,在海内外学术界具有
重要影响的学者。
2. 青年杰出人才(分 I类和 II类):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和较好的
工作积累,发展潜力大,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文科40 周岁以下)的青年学者。需具备
在国内外一流大学学习或工作的学术经历,且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获得公认的
科研成果等基本条件。
(二)学校各学科教师队伍结构中的紧缺人才
1. 学科带头人:达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条件,以及在海内外学
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人文社会学科学术带头人;或海外知名大学有发展潜力的副教授。
2. 学术带头人: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已在国内外知名大学任职的有发展潜力的学者。
3. 优秀青年人才: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
二、个人提供的应聘材料
与相关专业领域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了解人才引进需求情况,填写《中山大学“百
人计划二期”引进人才申请表》。经院系同意后,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三、学校提供的支持条件
1.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教授(合同性教授)或副教授或讲师岗位,并根据相关聘任条例签
署聘任合同。
2.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应职位教师的薪酬及社会保险、医疗、假期等福利待
遇;提供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提供住房货币补贴。
3.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并按照经费来源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 学校将在科研和办公条件、团队建设、研究生招生、周转住房、配偶应聘校内岗位等方
面给予引进人才相应的倾斜政策。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 号中山大学人事处人才发展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电话:020-84114884
电子邮箱:rscrcyj@mail.sysu.edu.cn
联系人:黎理 林天杰
编号________ 收表时间: 年 月 日
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二期”
引进人才申请表
(急需人才类)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引 进 单 位________________
申 请 类 别________________
所属一级学科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中山大学人事处制
填表说明及要求
1、申请人需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内容较多的栏目可加附页,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2、主要学习及工作经历时间正序连贯填写,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国外学习和工作经历的学习(任职)单位和获得学位(职务)需同时加注英文。兼职经历请注明。
3、申请人需确认表格中所填信息均真实、有效,并在表中亲笔签字作为承诺。请勿空缺,请勿由他人代签。如申报人在国外,可单独传真承诺书和签字。
4、“申请类别”填“领军人才”、“青年杰出人才(I类)”或“青年杰出人才(II类)”。
5、引进人才单位对拟引进人才的学历学位、任职情况、职称职务、获奖成果、论文论著、专利成果等,应认真进行审核。
6、引进人才单位需提交《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二期”引进人才申请表(急需人才类)》一式8份;附件1份,内容包括:学历学位、任职情况等有关证书复印件(由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审核盖章)、不超过5篇的代表性论著(全文)、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栏目顺序装订,报人事处人才发展办公室;同时提交《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二期”引进人才申请表(急需人才类)》电子版一份。
7、引进人才单位提交材料的同时,需另提供一份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申请者的评价(如教学能力、学科组织能力、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引进的理由、单位评审程序及投票结果、建议引进的人才类型等意见。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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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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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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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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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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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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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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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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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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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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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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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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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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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或学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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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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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或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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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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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引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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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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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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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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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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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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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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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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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及
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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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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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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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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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变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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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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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
得 资 格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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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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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任职博士生导师情况(时间、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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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学习及工作经历填写从大学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中间需衔接完整;2、在国外获得的学位和任职情况请加注英文;3、任职若为兼职请注明。
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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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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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所在单位及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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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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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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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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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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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学习单位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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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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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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