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是由香港
2015年,我院计划招聘8名优秀的临床医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医师将作为中心临床精神科发展储备人才,配备具有良好专业素养的临床导师全程指导,希望符合条件的学员积极报名。
一、培训待遇
1、不需缴纳培养费;
2、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书》。
3、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费,科室绩效工资,医院为学员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缴存公积金。
4、医院鼓励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接受研究生教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5、培训期间,参照医院合同制人员的考核办法,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并给予奖励。
6、培训期间医院提供住宿,水电费用自理。
8、住院医师实行人事代理制,其行政关系、人事档案、户籍、职称申报等由汕头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管理,费用由医院支付。
9、培训人员结业后自行择业,对于考核优秀者根据医院当年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由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委员会推荐参加医院公开招聘,择优留院继续工作。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规范化培训,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2、2015年临床医学(医疗专业或精神卫生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
3、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及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
四、报名办法
1、报名资料
(1)《2015年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
(3)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在校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四、六级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4)硕、博士毕业生:除以上资料外另交本科毕业后临床工作时间和临床轮训考核证明;
(5)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者须提交两证复印件。
2、报名办法
将以上材料邮寄/传真至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医教科或电子版发送至345401796@qq.com
联系电话:0754-82903119,传真:0754-82902704
邮箱:345401796@qq.com
联系人:
地址:汕头市泰山北路万吉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邮编:515065
五、招录程序
1、考试时间:
笔试:
面试:
2、考试内容:
(1)笔试:专业知识(医学基础及临床医学知识),权重60%。
(2)面试:临床思维、应变、表达能力等,权重40%。
六、招收条件
根据考试结果及临床培训经历等综合得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培训对象,额满为止。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医教科
来源:
http://www.med.stu.edu.cn/xw/readnews.aspx?nid=12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