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川北医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本公告附件1)相关岗位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符合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附件1公布专业且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应聘者请查阅川北医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人才需求信息。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川北医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川北医学院网站(www.nsmc.edu.cn)。
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1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川北医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学校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学校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川北医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11月22日9:00-17:00到川北医学院计划财务处缴纳笔试费。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视为有效报考。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及退费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学校公招工作办公室11月2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川北医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2年11月26日16:00前到学校公招工作办公室签字确认后,再到学校计划财务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缴费单据于11月24日8:30到17:30到学校公招工作办公室打印准考证(请自带一张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该岗位要求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参考复习资料见公告附件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为各岗位公布的参考书籍(详见公告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11月28日在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2年12月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川北医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教育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日17:30前申请查分(电话:0817-3352198),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11月29日9:00-17∶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学校公招工作办公室(地址:南充市高坪区川北医学院行政楼六楼,联系电话:0817-3352198),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范围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讲解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寓教于乐、调动学习热情等)、教学修养(举止文雅、穿着得体、精神饱满、普通话教学、生动流畅、讲解精辟等)和专业答辩(专业知识问答)四个方面。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学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足5:1的按3: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学校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2年12月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川北医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于2012年12月5日带上以下材料到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行政楼6楼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从学校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自荐材料1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公招工作办公室发给《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两寸免冠照片)。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