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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今年学校拟招聘工作人员101名。具体见《重庆医科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技能,外语基础好。
(三)专业基础、临床技能、教学试讲或相关的岗位能力考核合格。
(四)从事教学、医疗、科研工作的教师原则应具有博士学位;个别薄弱学科或紧缺专业(岗位)的人员可从优秀硕士、学士中选留。
应聘校本部、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儿童医院、附属口腔医院者,须满足《关于下发“重庆医科大学选留毕业生暨本校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申请学位暂行办法”的通知》(重医大〔2007〕91号,见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网址:http://rsc.cqmu.edu.cn)条件。
(五)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且具有三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人员或渝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的人才)50周岁及以下。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
(一)应聘附属医院工作岗位的人员,须按医院要求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医院组织的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请与医院联系咨询。
(二)应聘校本部工作岗位且属高层次人才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且具有三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人员或渝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的人才),可常年报名,并参加由学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成立引进人才考评小组,对其学术水平进行考核。具体可与学校人事处或用人院系(部门)联系咨询。
应聘校本部工作岗位的其他人员(高层次人才之外),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应聘者于2013年1月10日前向用人院系(部门)或学校人事处提交(邮寄)本人简历,同时务必提交本人身份证、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附学信网认证材料)、职称证书或聘书、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教学及科研成果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寄送纸质材料。
2.资格初审及专业测试。由用人院系(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核查应聘人员身份证明、教学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原件。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用人院系(部门)组织专业考试或考核,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根据专业考试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及面试。学校人事处对通过院系考核或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条件按重医大〔2007〕91号文件执行。复审合格者参加学校面试。
学校组建由校领导、职能部门及用人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负责对复审合格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重庆医科大学校园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体检
体检人员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若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联系方式
1、应聘校本部岗位
联系人:童作秀郭子宝电话:023-68485444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人事处
2、应聘附属医院岗位
附属第一医院联系人:何烨电话:89012405
附属第二医院联系人:李莉电话:63829621
附属儿童医院联系人:黄苏电话:63624434
附属口腔医院联系人:王蓉电话:88860015
附属永川医院联系人:胡良波电话:85381611
附属大学城医院联系人:杨柳电话:65715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