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参考资料参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0月31日在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0年11月2日在学校网站公布。报考者登陆四川理工学院网站,输入报考时的注册账号可查询笔试总成绩。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登录我校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0年10月29日16∶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黄丹梅同志(地址: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行政中心407室,联系电话0813-5505816),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实验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加专业答辩方式。
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60%)+专业答辩(40%)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学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0年11月3日8:00在学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1月5日9:00至18:00。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
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思政教师(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工程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硕士毕业论文全文、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原件和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学业成绩表。
(6)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各项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研究生期间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未按要求提供考试资格复审材料中1、2、3、4、5项的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学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学科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学科专业的视为学科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实验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加专业答辩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教师岗位通过现场专业试讲,专业知识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试讲时间为25分钟,专业知识答辩为10分钟。
(2)实验岗位通过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5分钟,专业知识答辩为10分钟。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在考试现场给出,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校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