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8名,体育教师1名,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和优势,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和艺术学协调发展。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农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ja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和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发布,发布时间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农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硕士教师和管理岗位进人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或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职责(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由用人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由学校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以辅修专业报名,应符合岗位条件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高等学校毕业生;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不符合岗位条件、经学校认定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我校联合其他市属高校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应聘人员请按照以下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http://hrss.tj.gov.cn/jsdw/rsksw/
报名方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左下方“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To me, faith means not worrying. 对我来说,信念意味着不担心。
Ask the common folk if you want to know how the country is faring. 要知朝中事,乡间问老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