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共计55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宜宾学院 |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 宜宾市五粮液大道 酒圣路8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
宜宾学院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省宜宾市。学校于1978年开始高等教育办学历史,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升格为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入选全国文明单位、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工程项目支持高校、四川省“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江北老校区(A区、B区)和临港新校区,总面积2260亩,教职工1700余人,硕博士研究生教师比例90.5%,13个二级学部和3个二级学院,本科专业63个,全日制在校生近2.4万人。2022年6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视察并作重要指示,为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招聘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详见《宜宾学院2024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聘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符合《一览表》中相应学历学位要求的人员,取得海(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024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2.招聘对象须完全符合《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3.现宜宾学院编制内、编制外工作人员,均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学历证所载明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同意。
(6)报考者年龄应符合《一览表》要求。
We are not born for ourselves. 人之有生,不为一已.
Self-praise is no recommendation. 自夸不足为自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