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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的雇员选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关于报考年龄
应聘者最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即1967年11月30日后出生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网上报名,登陆我校网站www.szpt.edu.cn进入人才招聘模块,注册并填写个人应聘信息。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12月9日下午17:00止;
(二)简历筛选及资格初审
由各用人部门进行简历筛选,并通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各用人部门根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雇员选聘岗位表》进行资格初审。
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并要求按序整理好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籍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如若来不及提供验证证明的,可后补。
3.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5.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6.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属于2013届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研究生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公章)、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等。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三、用人部门初试并推荐参加考核人选
各用人部门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初次面试和实操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和报名人员学历背景、专业背景等情况,按拟聘人数3倍以内推荐参加考核的人选。
时间:12月20日前
四、考核
依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雇员管理办法(修订)》深职院[2009]103号有关规定,学校组成考官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拟聘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考核。
(一)考核的内容和方式。根据选聘岗位类别,专任教师岗考核内容为英语测试(10%)、计算机测试(10%)、试讲(40%)和面试(40%);辅系列专业技术岗考核内容为英语测试(10%)、计算机测试(10%)和面试(80%);辅导员和行政管理岗考核内容为英语测试(10%)、计算机测试(10%)、笔试(20%)和面试(60%)。
其中英语测试参照雅思考试标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语和英语应用能力;计算机测试采取上机操作考试,参照全国计算机一级水平等级考试标准;试讲考核由应聘者就与应聘岗位所要求专业范围内的任意知识点,自备45分钟的PPT课件,现场以模拟讲课的形式进行讲述,时间为15分钟;笔试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1.时间:12月29日
2.地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具体考场将另行通知)
(三)参加在岗考核人员名单公布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参加在岗考核的人员,在岗考核人员名单将于考核结束之后14个工作日内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在岗考核、体检及雇用
1.在岗考核
通过考核的人员参加第二个阶段在岗考核,考核其一般为3个月,其中,留学归国博士在岗考核期为1个月,应届毕业生实习期为1个月,属学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或者已经在学校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可直接进入体检和雇用环节。
2.体检
在岗考核合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雇用
体检合格后,由学校办理人员雇用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