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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录范围
适合公安高等院校教学岗位工作需要的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公安教育事业,顾全大局,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专业方向:法学(法理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国际关系;国际政治。
(三)应届博士毕业生(要求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
(四)男生、北京户籍者优先。
(五)符合岗位及专业要求。
(六)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工作岗位及待遇
工作岗位主要是教学岗位。
按照学校同等条件在编在岗教师执行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四、选录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及在校期间主要表现等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递交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二)组织考核。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工作人员选录暂行办法》(公大发〔2006〕25号)等有关规定,由涉外警务系和学校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试讲、考察和政审。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218信箱公安大学涉外警务系 102623
联系人:付老师 孙老师
电子邮箱:shewaizhaopin@yahoo.cn
联系电话:010-83903305、8390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