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教师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教师招聘考试提分秘籍 教师招聘考试通关题库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心理 科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共

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教育学: 教育与教育学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教育与人的发展 教育目的 学校教育制度 学生与教育 课程 教学 德育 班级管理 班主任与班级管理 教育评价 课外活动 心理学: 心理学概述 感觉和知觉 注意 记忆 表象与想象 言语与思维 情绪、情感与意志 需要、动机、兴趣 能力 人格 社会心理与行为 教育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概述 学生的心理发展与教育 学习的基本理论 学习动机 学习的迁移 知识的学习 技能的形成 学习策略 态度与品德的形成 问题解决与创造性 学习心理 教学心理 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 教师职业心理 教育法律法规: 中长期教育改革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资格条例 其他: 教师职业道德 教学技能与理论实践 新课程改革 教师的科学素养 教师的历史与传统文化素养 教师的文学素养 教师的艺术鉴赏素养 教学基本能力 教学评价与反思 教学实施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教育基础 教育理论 教育综合基础知识 生活指导 学生指导 职业理念 幼儿园: 学前儿童发 展 学前教育原理 游戏活动与指导 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幼儿园环境创设 幼儿园教育理论综合 幼儿园综合素质 小学: 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育理论综合 小学综合素质 中学: 中学教育理论综合

2025年05月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名校区建设办建设管理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公告高才网
2025-05-14 06:54:26 【

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非事业编制全职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非事业编制全职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双高计划”立项建设院校。学校位于“巴国古都、两江福地、产业强区、创新高地”的神奇涪陵。学校现有在校师生13000余人。

学校迭代升级谋定以“12368”总体发展思路和“三新两升”主要目标任务为主题主线的发展战略构架,聚焦“党建统领发展、校区扩建破局、‘双高’提质升位、办学条件强基、人才团队赋能、治理运行高效”六个着力点,以“新、高、特”为改革发展主基调,着力打造与城市高新产业紧密链接的生态特色校园和重庆市双高建设院校。

院部及专业设置:学校对接成渝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特别是重庆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设有智能制造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财经学院、健康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车辆工程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等10个教学机构,开办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大数据技术与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药品生产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学前教育等40个专业,专业覆盖了装备、汽车、信息、电子、医药、建筑、材料、财会、服务、轻工等产业和教育事业。专业中有国家骨干专业2个、重庆市骨干专业5个、重庆市示范专业4个、重庆双基地专业3个、重庆市优质专业群4个、重庆市“双高”专业群1个。

学校先后成为全国平安和谐校园、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重庆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校、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平安校园、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为国家培养了12万余名全日制技术技能与管理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建设办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凡填写内容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面试后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报名:向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指定邮箱((点击查看))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主题应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1M以内,报名表以附件4为准)。报名人员需下载并填报本公告附件4,并上传到邮件附件中。

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起2025年5月16日18:00止。

(二)资格条件初审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学校官网的方式公布初审结果。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同意最低可以按1:1开考。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附件1。面试集合时间暂定为2025年5月24日8:00,面试正式开始时间9:0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一)面试

面试由招聘方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综合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教学科研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分值100分。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等规定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心理测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复审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者,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学校研究确定。体检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应聘单位及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用人单位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体检在资格复审后及时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学校应登记备案。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用工类型及聘用

本次招聘用工类型:非事业编合同制员工。与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3年。

十、薪资待遇

参照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实行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与在编人员同等享受工会福利,享受学校每年一次健康体检,享有相应的培训机会,享有相应的职称晋升机会。

十一、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二、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咨询电话:老师023-72806351。

(三)如报名、面试等时间或地点有调整的以及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事宜,学校将及时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将不再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1: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建设办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附件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x

附件【附件4:报名登记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cqgmy.cn/info/1139/8904.htm


Have an aim in life,or your energies will all be wasted. 人生应该树立目标,否则你的精力会白白浪费.
Think not on what you lack as much as on what you have. 少想自己欠缺的,多想自己拥有的.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25年05月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问题咨询请搜索关注"91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后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