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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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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10名编制外人员(专职辅导员、行政辅助)公告
2025-09-12 06:40:09 【

为进一步加强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际,现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及行政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及行政辅助人员10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及行政辅助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9日2007年9月9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6.符合《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及行政辅助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因成绩不合格延长学制毕业的;

8.现役军人;

9.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招聘的特岗教师,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8:30至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

2.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有效身份证、《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及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电子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部分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各类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发送)。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一般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资格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弃考,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

(四)面试

1.面试方式根据实际和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2.面试前五日,通过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

3.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将在面试前增加一轮笔试,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取前30名参加面试,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4.面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5.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7.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关费用。

7.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方案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个星期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关于岗位及薪资说明

(一)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合同制。

(二)薪资结构: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编制标准核定,签订《劳动合同》起即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八、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对工作安排做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工作中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学院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952-5819002

举报电话:0952-5819003

附件1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及行政辅助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

附件2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及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wps

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9月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oMjj1eziM853YdMsBj6z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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