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采用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获奖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岗位名称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 | 招聘范围 | 工作部门 | 工作地点 |
行政宣传 | 1 | 1.协助部门领导处理部门日常行政事务,保管、使用部门公章;协助做好部门各类台账、图文、档案资料工作;协助做好部门各类安全主题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协助做好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稳定会议的筹备、组织、通知、记录等工作;协助配合部门内其他岗位的有关工作。 2.负责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平安宁师”公众号的运营和更新管理。 3.负责学校师生的户籍管理服务工作及学生的在校证明。 4.负责部门值班安排、加值班统计和考勤上报工作;负责部门的物资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部门各类计划、总结、通知、报告等材料的撰写、上报工作。 5.完成学校党政领导、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教育学、行政管理、法学、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符合下列条件: 1.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年龄30周岁及以下(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女性,有较好的政治素质。 3.热爱学校保卫人武工作,对岗位工作职责和从事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及能力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认可。 4.具有良好的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5.具有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6.有较强的应变处突能力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协调处理各类事件和矛盾纠纷。 7.有高校管理、保卫或人武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者优先。 | 宁波市 | 安全保卫部(人民武装部) | 杭州湾校区 |
三、聘用方式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视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四、报名方式
报名办法:请应聘人员于2025年12月4日前将应聘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应聘所需提交材料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相关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五、考试办法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择优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2、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待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安排入职体检和背景调查,体检或背景调查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联系方式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574-82371619。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news.nbrc.com.cn/sydw/202512/t20251201_116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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