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教师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教师招聘考试提分秘籍 教师招聘考试通关题库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心理 科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共

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教育学: 教育与教育学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教育与人的发展 教育目的 学校教育制度 学生与教育 课程 教学 德育 班级管理 班主任与班级管理 教育评价 课外活动 心理学: 心理学概述 感觉和知觉 注意 记忆 表象与想象 言语与思维 情绪、情感与意志 需要、动机、兴趣 能力 人格 社会心理与行为 教育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概述 学生的心理发展与教育 学习的基本理论 学习动机 学习的迁移 知识的学习 技能的形成 学习策略 态度与品德的形成 问题解决与创造性 学习心理 教学心理 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 教师职业心理 教育法律法规: 中长期教育改革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资格条例 其他: 教师职业道德 教学技能与理论实践 新课程改革 教师的科学素养 教师的历史与传统文化素养 教师的文学素养 教师的艺术鉴赏素养 教学基本能力 教学评价与反思 教学实施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教育基础 教育理论 教育综合基础知识 生活指导 学生指导 职业理念 幼儿园: 学前儿童发 展 学前教育原理 游戏活动与指导 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幼儿园环境创设 幼儿园教育理论综合 幼儿园综合素质 小学: 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育理论综合 小学综合素质 中学: 中学教育理论综合

2026年03月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20名编制外高层次人才公告高才网
2026-03-25 12:31:45 【

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四川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A档建设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7.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专业)建设的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

8.已取得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发展潜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或被单位解聘者;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2026年7月3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2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

四、岗位待遇

1.基本工资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待遇及学校相关标准执行。

2.待遇原则上按照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行发放,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按照对应等级确定;无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在进校的前五年可以享受校内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五年后仍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绩效工资按照本人实际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对档执行。

3.符合《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及任务要求》(附件2)的人才,人才具体待遇如下:

人才类别

引进费(万元)

A类:顶尖人才

“一事一议”

B类:领军人才

240

C类:拔尖人才

180

D类:骨干人才

140

E类:优秀人才

100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4月7日17:00。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电子档压缩打包后,以“编制外+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位+职称”的方式命名,发送至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各用人部门招聘邮箱(附件1),应聘资料原件由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时交学校审核。

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及简表(附件3和4)。

2.个人简历。

3.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如系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获奖证书及业绩成果等其他证明材料(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专利成果、主要教学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等)扫描件。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二)岗位调减

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2:1,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名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六、考核

(一)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初审合格人员。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面试考核。

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心理测评。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面试考核

1.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按照岗位需求以无学生试讲、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科研及社会服务潜力、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3.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5.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面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考核成绩相同的,答辩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内容为答辩,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等事宜将通过邮件方式告知相关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由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针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中因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公开招聘中,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一)关于学科及专业的说明

1.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如岗位要求二级学科科目(4位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科目(6位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6位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3.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非中文材料须同时提交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扫描件。

(二)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三)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28-85326052、028-85317570(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2.纪律监督电话:028-85323579(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3月23日

附件【附件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上半年编制外公开(考核)招聘20名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附件2.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及任务一览表.pdf

附件【附件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外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附件4.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上半年编制外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情况简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cdp.edu.cn/zzrsc/info/1033/1914.htm


He that mischie hatches, mischief catches. 害人者终将害己。
A thing of beauty is a joy for ever. 美的事物永远令人喜悦.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26年03月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

问题咨询请搜索关注"91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后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