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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咨询工作。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材料,并允许应聘者补充后再次提报。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学院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报名网上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16年5月4日—5月7日登录网站打印《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上述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6年4月12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的有关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持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国内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详见学院资格审查公告。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这次招聘岗位的特点,招聘岗位为D类高校教师类(其中D1类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D2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 笔试采取与省里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各招聘岗位相应的面试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由学院根据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将采用试讲、说课、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进行比较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学院负责组织。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学院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高校教师类(D类)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2、应聘时学历、学位等应聘条件需符合对应关系。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4、派遣期内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2014年、2015年毕业生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学院认定。 6、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7、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报名首日。 九、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咨询电话:0533-2348010、2828010 监督电话:0533-2828608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淄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淄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附件2:
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一)浏览器要求及设置
支持的浏览器有IE以及IE内核的浏览器(如: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UC浏览器等)。如出现点击按钮无反应的情况,需调整至兼容模式。以下对IE兼容模式的设置和360浏览器的兼容模式设置举例。
IE浏览器兼容模式设置:
1.首先登陆报名网址进入报名界面

2.点击浏览器右上角如图红色框中任意一个位置

3.选择Internet选项

4.弹出如下窗口之后,选择【安全】点击“受信任的站点”,之后点击【站点】弹出新的窗口

5.弹出下图窗口,框中可以看到报名网址的IP,点击【添加】,完成设置

360浏览器的兼容模式设置
首先也是登录报名网址,点击红色框中的位置,选择兼容模式即可,完成设置

(二)报名流程指导
注册报名
1.未注册首次登录系统,直接点击【注册报名】

2.阅读完公告之后,点击【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3.阅读完之后,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点击【下一步】

5.点击【确定】,进入报名信息填写界面
填写说明:有些字段需要上传影印件,直接点击字段后边的蓝色链接字体(下图仅作参考,可能与实际不同),在填写报考单位岗位的时候由于是上下级级联选择,务必依次选择“行政区划(即所报单位所在区划)”——》“主管部门”——》“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招聘专业”,对于字段有字数要求限制的切勿超过字数限制。

6.填写完成之后,点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