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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方式、待遇
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二)报名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于2013年3月8日前将应聘材料邮寄到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人事科(邮编:350002)或到福建农林大学明德楼十层1012室报名。
3、材料提交
①《福建农林大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个人简历;④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但必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⑤CET-4及以上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⑥就业报到证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⑧ 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证明(需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⑨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名材料原件于资格复审时现场认定。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校职能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2、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前需带各种证件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与成绩
1、笔试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不足
1: 3的报福建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3)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
(4)总分为100分。
2、心理测试
参与面试的应聘人员随带身份证,按我校人事处网页通告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其成绩不计入综合总分。缺席者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
(1)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具体时间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3)面试形式:采取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4)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为综合总分。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
根据综合总分的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2、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一张,按照要求到我校人事处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者综合总分、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若因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总分高低,从未列入考核、体检的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待遇
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3789210
★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0591-83789190
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83843294
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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