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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 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四)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期限内的。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安顺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号)以及《关于对〈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报《安顺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
被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生查询《招聘公告》请登陆“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贵州大学就业信息工作平台”网站。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岗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3-3281119 13595333683
监督电话:0853-3282654
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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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
填报单位(盖章): 安顺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填报时间:2013年4月16日 |
招聘 单位 |
单位 性质 |
拟招聘岗位情况 |
岗位名称 |
岗位说明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报 考条件 |
安顺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人员 |
工程审计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
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建筑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基础与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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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负责人:陈天一 单位负责人:陈华 工作联系人:廖碧红 联系人手机:13595333683 办公联系电话:3283563 ,328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