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学院工作需要并经学校批准,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
药学院办公室管理人员(科研秘书)1名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药学学习背景、科研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2.精通计算机应用,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3.品学兼优,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协作、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年龄30岁以下。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分管院长从事科研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相关网站维护工作;
3.参与药学院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1.应聘者填写《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至药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邮箱(lijuanl@sdu.edu.cn)。
2.学院招聘小组对照招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非事业编应聘笔试人员(以药学院电话通知为准),笔试人员名单将同时进行网上公布。未获准参加笔试的人员,我们将不再单独通知,敬请谅解。
3.非事业编应聘笔试将由学院统一组织,并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由网上公布。
4.面试合格者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者,学院予以聘用。
5.有关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请阅读《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2013年4月30日-2013年5月30日
联系人:刘丽娟
联系电话:0531-88382548 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
Email:lijuanl@sdu.edu.cn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将不定期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证、公开、透明,现将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工作程序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以便接受监督。 一、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人事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招聘工作。 招聘单位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愿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2、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 4、具有岗位工作需要应具备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专业证书)。具体要求,在各岗位招聘时另行规定。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www.rsc.sdu.edu.cn/2010new2/display.php?id=1563),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报名信息。 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领取准考证时提交),主要包括:①个人简历(附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证书.③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对不能参加初试的应聘人员不再逐一通知,请应聘者谅解。 3、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必要的专业笔试、面试等,根据笔试、面试等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4、对拟聘人选进行网上公示。通过公示无异议者进行健康查体等工作。健康检查合格,由学校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协助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实行劳务派遣。 四、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1、依据本工作程序招聘的人员不属于山东大学事业编制人员。 2、招聘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合同管理,根据各岗位需求情况确定聘期。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考事业编制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标准确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本人承担的部分由学校代扣代缴。 五、注意事项 2、每次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2倍以上的取消当次的招聘。 山东大学药学院
2013年4月25日
http://www.pharm.sdu.edu.cn/news/model/display.php?id=9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