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教育厅黔教办职成[2013]262号文件要求,为加强中职学校师资建设,针对我校紧缺人才情况,决定面向高等院校现场公开招聘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和《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安市人通〔2007〕3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热爱本专业、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考生在高校学习期间所学科目平均分70分及以上;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的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四、报名及面试
(一)报名
报名由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现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人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免交报名费。
1、报名时间、地点由相关高校招生就业处通知。
2.报名所需材料: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必须含在高校学习期间所学科目成绩情况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或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时签订毕业生承诺书。
3.资格审查:由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现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考生如实填写《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201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试用期间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根据本人在校所学科目的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且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由现场招聘专家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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