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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环保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学院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承担全省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开展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的调查、研究、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开展国内外校际学术交流和教育科研合作。校址在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 号。
现根据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1名编制内教职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和考核(技能测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11个职位(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
2.专业技术资格和其他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3.任职年限及年龄计算至2013年7月31日止。
4.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请将个人简历、代表作(限3篇以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一并上传至省环保厅公众网(网址http://www.gdepb.gov.cn)招聘报名栏,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填报资料时间:2013年5月24日9:00时—5月28日16:00时。
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审核时间为2013年5月24日9:00时~2013年5月28日17:00时。
网上初审合格者,笔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请考生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于6月1日9:00~16:00时持本人准考证、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并在准考证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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