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时间待定,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报名时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 来源:www.91exam.org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由试教、学术讲座和专业问答组成。试教、学术讲座、专业问答同时进行。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学术讲座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果;专业问答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对专业知识的运用等。
(3)考核人员名单及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在在长沙人才网和学校网站发布。
(4)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考核顺序抽签决定。
(5)考核成绩为评委组评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评委小组在应聘人员考核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宣布成绩。
(6)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在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学院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当出现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考核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6、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聘用人员。
(2)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人才网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其他
1、招聘工作将在长沙人才网上公布有关情况。
2、政策、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360、84261382
3、监督电话:
长沙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31-84261284
长沙学院人事处:0731-84261354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4907996;0731-84907997
4、相关网站:
长沙学院网站http://www.ccsu.cn
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
附件1: 长沙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 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doc
长沙学院、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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