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阜阳市人社局同意报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我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一(通信工程等22个岗位纳入阜阳市人社局统一招考)
详见《阜阳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合肥市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阜阳先锋网(www.fyxf.fy.cn),阜阳市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阜阳人事人才网(www.fyrc.cn)等网站上公布)。
二、招聘二(建筑类等18个紧缺专业教师岗位由我校单独组织招聘)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
见附件《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招聘计划》。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成绩合成、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途径
一是通过校园(供需见面会)招聘方式考核应历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二是面向社会以考核聘用的方式聘用专业对口、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 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及汽车专业本科生,具有中级以上本专业职称或高教系列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汽车专业和建筑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视报名情况经上报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在阜阳市人社局指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报名通过到有关高校参加供需见面会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具体邮箱见附件《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招聘计划》。报名后由有关教学单位对现场报名材料及邮箱个人简历进行初审,并报组织人事处备案。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详见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在职人员还须提供主管局同意参加报考的介绍信)到我校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六)业务能力考核
考核形式为试讲。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教学技能、语言教态、教学效果等。试讲时间为20分钟。
参加考核人数如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试讲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含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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