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贵州省都匀市遴选60名教师简章
| 六、试教
试教时间:2013年9月28日。 试教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试教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试教时间及地点将在《试教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试教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试教,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试教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遴选办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试教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提交的材料: (1)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交符合职位要求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试用期的考核等次计算在内) (4)提交本人《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聘用人员审批表》上必须有上级审批机关同意聘用意见,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提供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6)本人需提供符合所报遴选职位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遴选职位所需要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遴选职位所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9)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复印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10)报考遴选职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体检资格。未通过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的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市遴选办向社会公示。 八、体检 体 检在市遴选办指定的市及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 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 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教育能力、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按照到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并征求意见、审查个人档案、了解廉洁自律的情况,最后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试教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对报考人员考察结果按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确定为遴选对象,由遴选单位按照调动的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及纪律 遴 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 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十三、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都匀市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 监督电话:都匀市纪委(8255585) 咨询电话:都匀市人社局考录科(8223164) 技术咨询电话:都匀市人社局信息中心(823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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