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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简章
|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海沧区教育人才办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医院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区教育人才办负责通知,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申请,由区教育人才办组织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教育人才办组织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七、递补 体检不合格(含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教育人才办报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录用 考核与体检合格后,经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区教育纪工委对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海沧区教育纪工委(电话:6583931) 2.凡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十、未尽事宜,由海沧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职位条件一览表 2.2013年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3、2013年海沧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简明情况登记表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13年7月31日
附件1: 一、校园长、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岗位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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