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1:5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 试。面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
2.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如有其他原因不能进行说课考试,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3.说课内容:应聘学科微型课,时长15分钟。说课评分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四、体检、考核和录用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由县人事局、监察局、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局,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体检考核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确定招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网上向社会公示7天。如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和工资关系。试用期半年(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综合评价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流动到异地,否则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证明,确保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2.本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电话:7710133。
5.相关事宜解释权,建昌县教育局,建昌县人事局。
电话:0429—7195880,7710221。
建昌县人事局建昌县教育局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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