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正厅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音乐专业高等学府。主要承担音乐与舞蹈学科的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任务,学校重视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不同岗位的招聘条件不同,具体详见《星海音乐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年龄条件:应届生不限年龄。非应届生年龄要求: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6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艺术才能或业绩成果突出的应聘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5周岁以内(见第九条第二项)。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星海音乐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In the coldest flint there is hot fire. 冰冷的燧石里有烈火.
Better an egg today than a hen tomorrow. 今天一只蛋,胜过明天一只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