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村教育工作书记约谈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小学教师紧缺问题,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组织一次全市农村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录教师10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范围和对象
1.招聘学校范围
全市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乡镇公办小学,重点是村小和教学点(包括小学附设学前班)。
2.对象
已取得幼儿园、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人员和2014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全日制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4.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
5.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吉安市户籍或原户籍为吉安市;
6.2014年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前提供毕业证书和相应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吉安市内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12月15日至12月19日共5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地点为: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股)。
3.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从网上(吉安教育网)下载并填写好《吉安市2013年农村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 式二份,贴好照片)。诚信报考,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报名表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
4.考试收费
按各县(市、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5.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应达到2.5∶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凡通过了报名资格初审并交纳了报名费的报考人员于12月30日—31日到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笔试为一科,时间为2014年1月5日上午9:00——11:00,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教材教法,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占卷面分数的40%,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教材教法占卷面分数的60%,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3修订版)(小学版)》(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学前教师岗位笔试依据为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现行相关教材。考试地点为吉安市区学校(具体学校待定)。
2.笔试成绩和入闱人员的公布。笔试成绩及入闱人员于2014年1月13日在吉安教育网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6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1.5(不足整数的四舍五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面试。实际笔试人数少于以上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闱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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