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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1.考试形式:
(1)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专业的考试形式为笔试、术课、面试三项。
笔试:主要包括本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其比分大致为8:2。
术课:主要测试本专业技能技巧基本功(兼报动漫特长的美术教师术科时加试动漫特长测试)。
面试:形式为上课(试讲)。
(2)报考其他专业课教师的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两项。
笔试:主要包括本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其比分大致为8:2。
面试:形式为上课(试讲)。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术课:初定12月2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计分办法:
(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笔试成绩、术课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50%、25%、25%计入总分;兼报动漫特长教师的美术教师术科时加试动漫特长测试,动漫特长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按20%另行计入总分(动漫特长教师的笔试、术课和面试成绩加入动漫特长测试后满分为120分)。
(2)其他学科: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50%、50%计入总分。
(3)各学科术课、动漫特长测试、面试中其中一项成绩不合格(按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的均不予录用。
4.面试入围人员认定办法
(1)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专业教师,先笔试和术课(动漫特长测试),根据笔试和术课(动漫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指标的2倍进入面试,术课或动漫特长测试不合格(按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的,直接淘汰,不进入面试。
(2)报考其他学科的教师先笔试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指标的2倍进入面试。
5.其它:
笔试、术课、面试时均需随带身份证。体育专业考生术课时请自备运动服和钉鞋,音乐专业考生自带特长展示乐器,美术专业考生自带绘画工具等。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办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录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应聘者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如发现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4)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二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5)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事档案转至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6)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7)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区内教育系统校间调动除外)。
六、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科网(www.bledu.net.cn);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与教育局协商确定。
3.联系电话:0574—86784439或86781911,联系人:薛老师,刘老师
4.监督电话:北仑区人力社保局:0574—86780593、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