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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发展的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工作助理岗位雇员9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聘用方式
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工作助理岗位雇员为非事业编制,拟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二个月,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条件:应聘者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工作助理岗位表》(附件1)。
四、待遇
(一)薪酬待遇
本科学历:6550元/月(税前),研究生学历:7350元/月(税前)。
(二)其他待遇
1、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2、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暑假:14天;寒假:7天,不含法定春节假日),但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6月28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至GYZP@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附件大小请勿超过4MB)。
(三)报名材料
1、《学校雇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身份证、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5、应届毕业生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在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工业大学官网(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有效,若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拟录用人员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到岗工作,已参加工作的拟录用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等材料,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按毕业报到证时间办理入职手续,港澳及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Keeping is harder than winning. 创业难,守业更难.
Have but few friends, though many acquaintances. 交游宜广,知心宜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