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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职业大学始建于1978年,是天津市办学规模最大的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学校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师资队伍实力雄厚,拥有国家级优秀专业教学团队2个,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国家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技能大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技术能手6人,全国黄炎培杰出教师5人。
建校以来,在历届领导班子正确领导下,学校立足天津、面向全国,积极投身于现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主动服务京津冀经济发展,正在为办好国内领先、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职业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jtc.edu.cn/)下方快捷链接——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市职业大学2018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博士及副高以上人才)(附表1)。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8.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There is no joy without alloy.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快乐。/ 金无足赤,乐无十全。
He who goes against the fashion is himfelf its slave. 反对时尚的人自己也是时尚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