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教师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教师招聘考试提分秘籍 教师招聘考试通关题库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心理 科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共

2014年03月福建省泉州石狮市教师招聘218人公告(二)
2014-03-17 17:04:0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卷面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卷面成绩的60%。其中,报考鹏山工贸学校岗位的考生只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科目的考试。

笔试卷面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卷面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4月13日,具体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卷面成绩于4月30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4.笔试成绩计算:等于笔试卷面成绩加上加分。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面试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由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结果为准。

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

(2)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聘用后应在2014年8月份就业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持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提供聘用后自愿在小学任教的书面承诺书。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准予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30之前由石狮市教育局确认。面试办法如下:

(1)鹏山工贸学校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说课、答辩、专业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说课占40%、答辩占10%、专业技能操作占50%,三部分均用百 分制评分(其中技能操作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若个别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面试工作由鹏山工贸学校具体组织。

(2)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编写教案、说课、回答评委提问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工作由石狮市教育局具体组织。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核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考核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石狮教育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中小学及幼儿园任教的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根据《2014年石狮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2014年石狮市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分布表》(附件2),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序。学科岗位拟聘考生则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依次选择任教学校。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五、其他事项

(一)岗位开考比例: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因考生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2014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造成无法按时提供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但最迟不可超过2014年8月10日;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

(四)岗位所要求泉州生源,指报考人员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应为泉州;泉州户籍,指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3月10日前取得泉州)常住户口。此外,2014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视同具备泉州户籍条件(<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并附居住所在地所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五)已被石狮市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的在职人员不可报考。

(六)聘用在我市学校任教的教师需工作五年后方可申办调动。

(七)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编制、人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电话: 0595-88716657

(八)报考人员如有政策和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向石狮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联系电话: 0595-88767782

(九)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Tags:中小学 教师 招聘 考试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4年03月湖南省衡阳市教育局直..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